颁证单位 | 宁德市城乡规划局 |
颁证时间 | 20171103 |
建设单位名称 |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供电公司 |
证照编号 | 350900201700015 |
有效期(起始) | 20171103 |
有效期(截止) | 20181102 |
建设项目名称 | 大厅110KV变电站 |
建设项目依据 | 闽电发展[2017]789号 |
建设项目拟选位置 | 工业路西侧,奉御塘路北侧。 |
拟用地面积 | 用地面积约26646平方米。 |
拟建设规模 | 拟定用地面积约26646平方米,容积率不大于0.35、建筑密度不大于 20%、绿地率不小于30%,建筑限高24米(最终以控规批复为准)。 |
附图及附件名称 |
一、附图 1、大厅110KV变电站建设项目选址红线图(一式五份); 二、备注: 1、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本证之日起一年内,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;若不能按时办理、确需延期的,应当在本证规定期限(即2018年11月2日)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一次并经批准; 2、建设单位未在本证规定期限(即2018年11月2日)内办理相关手续、又未提出申请延期的,本证自动失效; 4、建设单位发生变更的,应当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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